從事建築物及景觀建築設計,並監督營造及維修工程之人員。
負責工程標單估算、估驗計價、施工圖繪製、施工規劃及進度排程掌控、竣工報告、檔案管理等工作。
負責規劃及設計住宅、商業、工業及公共設施等地區之景觀工作。
有建築師資格,從事建築物之設計與監造等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