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事研究、設計及指導以各種工程方法處理及減輕人類活動對環境之衝擊,以及執行營建工程計畫之環境評估,並應用工程原理於污染防治、自然資源再利用及廢棄物處理等解決方案之人員。
從事環境品質及公害防治之檢驗、監測、調查及研究發展等相關工作。
規劃及設計給水、排水、廢物處理系統、空氣污染防治、噪音防治等環境工程設施及其設備,並計畫及監督此等設施之構造、操作、維護及修繕等工作。
從事電聲產品聲學或噪音方面之研發設計、音頻分析調校與協助導入量產、裝設驗證、技術指導等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