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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 教學專業人員

2340 特殊教育教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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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務簡介

在公私立特殊教育學校(班)及特殊幼稚園(班)從事身心障礙學生教學之人員。

  • 工作內容
    (1)評估學生智力、體能、社交及情緒障礙等能力與限制,以設計適合學生需求之方案、課程及活動。
    (2)視學生需求,運用特殊教育方法與策略,以改善感官、動作技能、語言、認知及記憶力。
    (3)考量學生之聽力、視力或其他障礙,講授適合其學習之課程,並激勵及培養學生之自信心,以及培養專門技能。
    (4)記錄學生學習狀況,並評鑑學生之學習進展。
    (5)與學生、家長、校長及其他專業人士共同討論個別學生之專屬教育計畫,以促進學生之學習發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