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事協調、監督及安排營造工程之建造與修理及其作業活動之人員。
受雇於建築業或營造業等企業或組織,參與營建工程之規劃、並負責監督、指揮工作團隊等。
協助建築師或土木工程師在工地監工,確保工程符合設計規格,及材料與施工保持既定標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