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事鑑估不動產、機器設備、個人或家庭財產價值,或評估損失程度及補償金額之人員。
從事鑑定藝術品、珠寶等真偽及價格,或從事代客公開拍賣貨品等工作。
從事鑑定不動產、工業設備、個人或家庭所有物及其他財物之估價業務。